Friday, August 03, 2007

Re: 卑微

> 我從兩年前就開始問她:為甚麼我已經無法對她好了她還要跟我在一起?

只要深深喜愛著對方,我便離不開也拒絕不了她的擁抱。
於是我不再說分手,不讓分手又被她牽回的事情再發生。
直到她終於願意開口說分手,我告訴自己絕對不能回頭。

在我感覺自己就要點頭接受復合要求時,我離開了家,
離開了她改從娘那找來的過夜藉口的空間,離開到她擁抱不了的地方。
漫無目的在台灣行走,隨處可以落腳,
不斷寫各種徵姦文,我要那個知道沒有愛我上不了床的人死心。
隨便一個誰告白我就答應了,要她知道我們再也沒有任何可能。

我會在兩人都在場的場合上故意調侃「是妳不要我」。
我不要像她在背後才來說,而且要讓她知道過去我所承受的滋味。

妳給我的有多痛,我一定要讓妳受。
不管這個妳換成了誰,我都沒變過。

我,終於把她逼進精神科報到。
而痛楚回饋的行動,還沒停止。


> 我沒有顯露半點真實的情緒,就像當初欺騙爸爸情感一樣,入戲。

我控制著自己關於她的一切情緒,連自己都不要看見。
直到看見路家怡在康熙來了落淚,失戀的痛楚才浮出。


八梳」那天,
我在心裡告訴自己:挨了這巴掌之後,再也不要毫無保留去愛任何人。


整理部落格時,本來不想將任何關於她的什麼帶過去。
但是我還是選擇了留下,留下來提醒我,她說:
「當妳很愛我的時候我就會忍不住覺得所有女生都該愛上我。」
提醒我:愛情是所有情感之中最不值得的付出。
提醒我:會受傷都是活該自己把心交出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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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燒過的依靠,像菸頭隨手丟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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